劃定臺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段為更新單元」

鄰地協調會會議紀錄

一、事    由:為辦理「劃定台北市大安區大安段三小號劃定為更新單元」,特舉辦住戶鄰地協調會

二、時    間:100年3月31日(星期六)上午十時整

三、地    點:台灣都市更新公司 地址:建國南路二段巷201號9樓

四、申 請 人:黃俊堯

五、受託單位:台灣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

六、出    席:通知本更新單元範圍內土地及合法建築物所有權人

陳柏壽(代)、陳壽山(代)、蔡漢霖(代)、譚參、譚永宏(代)、譚永源(代)、譚永隆(代)、譚玉燕(代)、張炳勛(代)、張炳傑(代)、陳成川、陳綉雅、何良雄(代)、林羅悅朱、卓志明、台灣都更團隊(詳簽到簿)

七、會議內容:

台灣都更公司       黃副總報告:(略,詳附件)

八、居民討論:

  1. 311巷34弄 蔡先生:

地主以權利變換來與建商合建,建商只能拿到總價值共同負擔部分,那建商要賺甚麼?

台灣都更:

   市政府規定權利變換內公同負擔提列標準中的12%為實施都市更新過程中所有利潤,而建商或營造廠是以此比例為實施過程中所賺之利潤;市府對此做限制與規範用以改善過去建商與住戶談和件資訊不對等的情況,以及居民與建商在成本上各持己見的現象,市府就幫各位居民成本把關,不讓建商不當超收利潤或讓住戶認為更有公信力。

 

  1. 311巷34弄8號 譚先生:

   簡報上提到本更新單元面積加上鄰地總合面積超過3000平方公尺,若面積3000有更高的都更獎勵嗎?是多少?獎勵最高上限一坪土地可以蓋7坪建坪如何算得?

台灣都更:

(1)   基地規模超過3000平方公尺有都市更新規模獎勵3%

(2)   計算法是以土地持分面積乘上法定容積(225%)再乘以都市更新獎勵(原獎勵+3%規模獎勵)再乘上公共設施比例(1.6)等於總建坪,也就是原本評估一坪土地可以蓋6.1坪的建坪再乘上1.03倍的規模獎勵等於6.29坪。

(3)   計算法是法定容積(225%)乘上四五樓獎勵方案的最高上限(200%)再乘上公共設施比例1.6倍等於7.2坪。

 

  1. 283巷15弄 蔡先生:

我的房子在商業區範圍要如何計算我的未來可興建面積?這樣我和大家合併就不划算了?為何不和311巷住戶合併實施?你們規劃費怎麼算?

 

台灣都更:

(1)   蔡先生的房地所在為商業區位置,沒有鄰計畫道路,所以依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條例規定臨街道路小於5公尺者容積以300%計,但透過都市更新規模開發,需向市府確認使否可使用原容積,之後我們規劃公司仍需向市政府確認。

(2)   透過都市更新的平台可以申請容積獎勵,比自己興建更划算。

(3)   311區和靠和平東路二段商業使用較頻繁而且商效較高,都更公司在程序上會幫住戶整合、詢問都市更新意願。

(4)   在尚未確定未來實施者時,本公司會為各位住戶代墊所有的支出,包含前期整合與評估、計畫書等等成本,未來為各位成立更新會後再向市政府請款。

 

  1. 283巷15弄 陳太太 可以蓋幾樓?

 

台灣都更:

  樓層高度與容積獎勵有關:以原獎勵容積設計建築高度大約可以蓋15樓而設計  上可控制在15樓內以減少蓋超高層建築的成本;若是使用郝市長的四五樓老舊公寓方案的獎勵容積,建築規劃高能蓋到20層樓,當然實際的設計情形也要請建築師畫好圖後,再與各位住戶做確認。

 

 

 

  1. 283巷15弄 蔡先生 311巷單數號住戶為合布共同納入?

 

台灣都更:

  因為隔了一條計畫道路,設計規劃上希望將311巷單數號住戶獨立設計一個更新單元。如同各位想法,本單元規模已符合申請兩倍容積門檻標準,增加311巷單數號住戶也會增加整合上的不確定性、增加各位時間上的成本。

  1.  311巷34弄 陳先生:前後巷都有計畫道路處理問題,可以透過都市更新解決嗎?

 

台灣都更:

  陳先生在311巷34弄、283巷都有計畫道路未被政府徵收的問題,但是透過都市更新,可以將更新單元接鄰計畫道路換成未來的樓地板面積,解決目前蔡先生計畫道路的問題;實施方法是將現況計畫道路用地捐給政府,政府會將您土地成本、開闢費用、管理成本等等乘上1.2倍乘數後之價值在未來實施都市更新時換作樓地板面積或價金。

 

九、結論:

  1. 本更新單元的鄰地協調,出席住戶已表達不同意的意見,但是我們會再蒐集大家的書面意見,鄰地協調的意願調查表將統計至4/30以前,逾期將視為不願意納入更新範圍。
  2. 本次說明會後將確認更新單元內的住戶的劃定意願,超過50%的劃定同意書及概要同意書,才會進行劃定程序。
  3. 劃定更新單元的審查時程預計4個月,待臺北市政府公告劃定更新單元後,將召開事業概要公聽會。
  4. 在市政府審查期間,住戶應先成立更新會的籌備會,雖然更新會組織在事業概要核准後才正式成立,但是本案採自力更新方式操作,所有住戶對於未來房屋改建的各種疑問,都應該開誠布公充分溝通討論。

 

十、散會:下午9時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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